成都税务事务所国瑞带你了解.新税收政策
1、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政策要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di1号)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di1号)
2、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政策
【政策要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百分之三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百分之一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百分之三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百分之一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政策依据】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di1号)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di1号)
3、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政策要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百分之五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百分之五十的纳税人。
(2)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百分之十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百分之五十的纳税人。
【政策依据】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di1号)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di1号)
4.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
【政策要点】
对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 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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