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与涉税鉴证知识小百科
在我们的生活中,税法跟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成都涉税鉴证公司国瑞税务下面就给大家分享一下有关于司法鉴定与涉税鉴证的一些知识小百科。
1.鉴定人可以自行向诉讼当事人及其委托人调查取证吗?
一般不可以,鉴定人不得违反规定会见诉讼当事人及其委托人。
2.委托人提出要求,鉴定人回避的,鉴定人就应当回避吗?
应当向该鉴定人所属的税务师事务所提出,由税务师事务所决定。
3.税务师事务所可以接受刑事诉讼活动中犯罪嫌疑人的委托吗?
不可以
4.鉴定人作证方式只有出庭一种吗?
经人民法院许可,可采取出庭以外的方式作证。
5.鉴定与鉴证有区别吗?
——前者是诉讼活动,后者是商业活动;
——前者的主体是司法会计鉴定人员,主要有三类人员:即公、检、法内部设立的具有司法会计鉴定权的部门内部的技术人员;被司法部门批准具有司法会计鉴定权的注册会计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的注册会计师;高等院校中具有副教授以上任职资格的财务会计..。后者只能是注册会计师;
——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一旦被采信,就成为诉讼证据,因而它需要与其他诉讼证据一样,需要是唯 一、排他的、确定的;会计鉴证结论可以分为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四种,通常只是表达评价或提出建设性的管理意见。
6.鉴证报告具有特定目的或者服务于特定使用人的,鉴证人应当采取何种措施?
应当在鉴证报告中予以注明,对报告的用途加以限定和说明。
7.鉴证报告的核心是对被鉴证人汇算清缴的合法性和准确性予以评价,而非合理性。
8.鉴证人发表结论时应注意些什么?
关注被鉴证人交易事项是否客观、真实,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是否合法、准确,作出上述判断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准确。
9.委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服务需要留存备查的证据有哪些?
委托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委托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委托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1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服务中应取得的特定事项内部证据是什么?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财务负责人对特定事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
11.除了涉税鉴证,还有哪些业务应当由具有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质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相关文书应由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签字,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纳税情况审查业务
1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的核心是什么?
纳税调整及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13.涉税鉴证业务的行为主体是谁?
被鉴证人
14.涉税鉴证事项包括哪些?
交易处理、会计处理、税务处理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总结的有关于涉税鉴证的一些相关信息,欢迎随时致电公司热线进行咨询。